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继续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0日8:00至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12日8:00至18:00填报。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5日8:00至4月16日18:00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0日8:00至18:00填报。□融媒体记者 陈森森
三类考生可参加高职分类招考
根据规定,有三类考生可以参加高职分类招考。其中,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于2025年3月中下旬举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4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中职学校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职业技能测试的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组织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具体工作由各主考院校执行。普通高中类考生、特殊群体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
在志愿设置方面,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其中本科批次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高职(专科)批次的常规志愿设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其中常规志愿设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符合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照顾政策如下: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四级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